2022年上半年四川省南江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 时间:
- 2022-04-01 11:53:22
- 作者:
- 曾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四川教师资格网
根据《四川省教师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师发〔2022〕11号)精神,现就南江县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南江县行政辖区内的中国公民(全日制2022届应届毕业生请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二)驻南江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要求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四)普通话要求
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普通话水平应该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
(五)体检要求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各认定申请人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指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机构
1.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2.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报名时间。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3月25日上午8:00至4月25日下午5:00。
2.报名网址。申请人由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报名。
3.签署《个人承诺书》。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
(二)体格检查
申请人在现场确认前自行下载打印或到南江县政务服务中心教科体局窗口领取《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到南江县人民医院或南江县中医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前一天晚餐须清淡饮食,体检当日早晨请勿进食(不吃早饭,不喝水),空腹到医院参加体检。
(三)现场审核确认
审核确认时间:2022年4月25日至4月26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5:00)。
审核确认地点:南江县政务服务中心教科体局窗口。
提交材料: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学历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3.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有效期一年,医院体检结论为合格并加盖鲜章)。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或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川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五、认定和领取证书
(一)认定结论。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请申请人自行登录报名网址查看。
(二)领取证书时间及地点。2022年7月中旬,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件到南江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教科体局窗口领取,恕不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务必认真研读本公告,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五)结合我县疫情防控要求,申请人参加现场确认时需全程佩戴口罩,且需当场验证“四川天府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扫描场所码、测量体温无异常者方可参加确认。请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码状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现场确认:
1.“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红码、黄码的不得参加本次现场确认。
2.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正在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现场确认。
3.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参加确认;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待情况核实后另行通知安排确认。若隐瞒事实将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个人责任。
(六)政策咨询电话:0827-8100280。
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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