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五举措”切实抓好控辍保学工作
- 时间:
- 2019-02-14 10:00:17
- 作者:
- 姚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四川教师资格网
凉山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凉山州时重要讲话精神,深度聚焦州域教育事业改革发展难点和短板,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采取超常举措、拿出过硬办法,精准施策、精准发力、精准推进,切实抓好控辍保学工作,充分保障域内儿童公平受教育权利,坚决打好地区教育脱贫攻坚战。
一、用好法律利器,坚持依法控辍
严格落实国家《义务教育法》等系列教育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引导,全州组建23支宣传队,2018年先后开展法律宣传232次,教育引导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切实承担教育子女的家庭责任。加大执法和反向约束力度,对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造成辍学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司法部门按法定程序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压实政府责任,加强监督监管
要求各县(市)、乡(镇)严格按照“一个都不能少”要求,摸清辖内适龄儿童就读情况,重点掌握流动人口子女中的适龄儿童信息,建好流动人口子女档案。规范学生学籍建立、变更手续,把流动留守儿童和家庭贫困儿童作为重点监测群体,及时掌握辍学动态,针对性采取劝返措施。建立各县(市)一月一自查、州一年督查评估两次的工作机制,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动态监管工作,2018年以来先后组织216人次参与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控辍保学工作情况,建立健全控辍保学督导检查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凡未完成控辍保学目标任务的县(市),不得申报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坚持将控辍保学工作作为对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学校等部门(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的重要考核指标,作为申报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县的重要依据和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无辍学学生作为贫困户退出的重要依据。采取第三方机构进行分类评估考核,对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未完成控辍保学目标任务、义务教育辍学高发,导致对脱贫攻坚大局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提升教育质量,夯实控辍根基
出台《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工作实施方案》,坚持以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突破口,建立健全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提升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深入开展“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打牢义务教育学习基础,推动学前教育加快发展。大力改善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重点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确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确保到2020 年全州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 95%。
四、建好教师队伍,强化控辍保障
创新探索集中培训、网络研修、返岗实践相结合的“三段式”教师培训模式,不断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区域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整体水平。切实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国培计划,深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城乡教师、校长轮岗,补齐乡村教育发展短板。2018年以来,先后组织1.8万人次教师参加国家、省、州、县级培训。坚持多渠道引进外部资源,先后与四川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高校、省级部门合作,通过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多形式、多层次、多类别开展校长、教师培训,构建教师教育新体系,着力培养好本土化教育教学和管理人才。
五、发挥资助作用,筑牢控辍防线
要求各县(市)设立不低于300万元的教育救助基金,帮助贫困学生解决保险、教辅资料、校服等费用问题。充分发挥教育基金会、社会公益组织作用,认真开展助学、奖学工作。截至目前,福慧教育基金会、新华爱心教育基金会、杉树公益基金会等近十家公益组织,先后落实助学资金近1000万元。落实义务教育“三免一补”等政策,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高海拔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取暖计划,落实贫困户学生学前教育减免保教费和高中阶段免学费、国家助学金政策,实施民族地区15年免费教育和“9+3”免费职业教育计划,对符合资助政策的学生实现应助尽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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