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达州秋季教师资格现场认定注意事项
- 时间:
- 2023-08-30 14:47:33
- 作者:
- 刘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四川教师资格网
一、身份证复印件(户籍不在达州市、但固定工作单位在达州市的申请人,还应提交有效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党委组织部、政府人社部门的聘、录用通知〉和近三个月以上社保交费单复印件)
二、毕业证书复印件(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应补充以下材料: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三、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四、《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五、符合规定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明(或包含教育学、心理学成绩的学业成绩表)复印件。参加国考人员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六、《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审查表》(可只填写“姓名”“性别”和申报资格种类、任教学科,粘贴好照片。国考人员不填写)
一至五项材料(各一式1份)依序装订成1册(装订左侧),其中一、二、三、五项材料需同时提交原件。
网报后自动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双面打(复)印并在“承诺书”的“本人签名”处签名、署上日期。
另准备1张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一致,照片的背面写上姓名),修剪为4cm×3cm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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