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七至九年级书法教学用书选用工作的通知
- 时间:
- 2018-12-21 16:13:07
- 作者:
- 赵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四川教师资格网
为贯彻落实《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书法教育,根据我省初中书法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四川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组织开展了义务教育七至九年级书法教材审查工作。现将根据审查结果编制的《四川省义务教育七至九年级书法教学用书目录》印发你们,并就选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用对象
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全省义务教育七年级书法课程选用《四川省义务教育七至九年级书法教学用书目录》(见附件)中公布的教材,并在以后学年逐年替换使用新选用的教材。
二、选用主体
以市(州)为单位,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区域范围内的义务教育七至九年级书法教材选用工作。
三、选用版本
各地根据初中书法教育实际,确定教材版本具体数量,可选用1个版本,也可选多个版本。
四、选用时间
为给教材的征订、采购、发行留有足够时间,各市(州)选用工作要在2017年5月25日前完成。
五、选用要求
(一)严格选用程序。各市(州)要严格按照《四川省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实施细则》(川教〔2015〕27号)的规定开展本地义务教育七至九年级书法教材选用工作,确保选用工作规范有序,选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二)做好书法课程教育教学。按照《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四川省初中书法教育指南》有关要求组织书法教学。要做好新教材使用培训工作,提高教师理解和把握教材的能力。
(三)请各市(州)于5月30日前将本行政区域义务教育七至九年级书法教材选用结果报教育厅备案。
联系人:刘跃红,电话:028-86113095。
电子邮箱:SC8611309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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