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教师招聘考试真题:学生的权利
- 时间:
- 2019-11-12 09:53:46
- 作者:
- 何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四川教师资格网
学生的权利内容划分
学生的权利这一内容在划分上主要可以分为人身权、受教育权、生存权、财产权与著作权。
其中人身权又可分为:1.身心健康权、2.人身自由权、3.人格尊严权、4.隐私权、5.名誉权、6.荣誉权。
考生在复习的时候一定得注意区分。
学生的权利真题分析
1.【2016四川】下列行为未侵犯学生受教育权的是( )。
A.教师上课无故旷工
B.学生课堂违纪被赶出教室
C.从课堂中抽调学生去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D.教师突击检查学生的书包
【答案】D
【解析】D选项属于侵犯了学生的人身自由权,不是受教育权。固选D。
2.【2018河北】班主任熊老师在翻看学生王强与朋友的书信时,发现王强对自己的形象有调侃和不礼貌的描述,因此要求王强放学以后到办公室写检讨,不认真写完不准其回家。熊老师的行为侵犯了学生的( )。
A.隐私权和人身自由权
B.名誉权和人身自由权
C.隐私权和不被体罚权
D.通信权和内心自由权
【答案】A
【解析】隐私权指学生有权要求私人的、不愿或不便让他人获知或干涉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信息或生活领域。人身自由权指未成年学生有支配自己人身和行动的自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非法拘禁、搜查和逮捕。本题熊老师私翻学生书信又不准学生回家,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和人身自由权。固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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