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教师招聘:2019四川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科级干部招聘13人公告
- 时间:
- 2019-04-24 15:43:36
- 作者:
- 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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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教师资格网
根据《四川大学机关部处及业务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川大委〔2019〕21号),经四川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同意,现将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科级机构设置和科级干部选拔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聘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
(一) 基本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忠诚老实、公道正派,自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
2、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进取,勇于创新,能够全身心投入到管理工作中,求真务实,坚持原则,能够直面矛盾,善作为敢担当。
3、 组织协调能力强,有胜任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工作实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
4、 执行能力强,顾全大局,心胸开阔、善于沟通,能团结带领科室同事完成单位交办的各项工作。
5、 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强,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清正廉洁。
(二) 基本资格
1、 申报科级岗位人员须是学校在编在岗编内人员;
2、 新提任科级干部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者硕士及以上学历。
3、 专职从事党政管理工作须3年以上,方能申报副科级岗位。副科级干部任职2年以上,方能申报正科级岗位。党政管理人员聘为八级职员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申报副科级岗位;聘为八级职员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的,可申报正科级岗位。助理制工作人员转为聘用制后方能申报科级岗位,博士学位获得者转为聘用制后可直接申报正科级岗位。
4、 辅导员申报科级岗位的,按照《四川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川大委【2018】82号)文件执行。
5、 新提任科级干部,男同志应在50周岁以下,女同志应在4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女同志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继续担任职务的科级干部应能任满一届(4年)才到法定退休年龄,即男同志应在56岁以下,女同志应在51周岁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女同志年龄可放宽至56岁。
6、 本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的年龄截止日期计算到2019年4月9日。
二、科研院科级干部岗位设置及任职要求
1、国际合作与综合管理办公室
副主任(正科级)1名
岗位职责:负责科研院日常行政管理、科研经费管理、人事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统计工作、信息化建设等工作;部分校资助科研项目管理,协助主任完成教育部科技委地学部、校科协、校学术委员会、校学术道德监督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任职要求:具有较强的业务学习能力、规划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写作及个人表达能力;熟悉信息化建设、财务管理、人事管理,从事过科研管理工作者优先。
2、重大项目与基地管理部
(1)重大项目管理科科长(1名):
岗位职责:全面负责重大项目管理科工作,组织开展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等纵向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和过程管理;组织完成重大科技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具有较强的业务学习能力、科技管理规划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写作及个人表达能力;从事过科技管理工作者优先。
(2)重大项目管理科副科长(1名)
岗位职责:协助重大项目管理科科长开展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具有较强的业务学习能力、科技管理规划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写作及个人表达能力;从事过科技管理工作者优先。
(3)基地建设与管理科科长(1名)
岗位职责:全面负责基地建设与管理科工作,组织开展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各级政府部门的各类科研基地的组织申报、建设和运行管理;按照学校的规划和要求,统筹和组织校级实体科研机构的筹建和管理;组织完成科研基地和校级实体科研机构档案管理工作;校外科研基地开放基金项目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具有较强的业务学习能力、科研基地规划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写作及个人表达能力;从事过科技管理工作者优先。
3、科技合作与技术转移部
(1)科技合作科科长(1名)
岗位职责:负责科技合作科的各项工作;牵头负责研究、拟订科技合作校内相关政策,制订技术合同风险防控机制,优化横向科技项目管理流程;负责审签技术合同和日常过程管理工作;负责科技成果转化数据统计上报、工作总结报告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具有较强的业务学习能力、科技管理规划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写作及个人表达能力;熟悉国家、地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政策;具有一定的法律、经济、金融、财务等知识;从事过科技管理工作者优先。
(2)科技合作科副科长(1名)
岗位职责:协助科长负责科技合作科各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具有较强的业务学习能力、科技管理规划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写作及个人表达能力;熟悉国家、地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政策;具有一定的法律、经济、金融、财务等知识;从事过科技管理工作者优先。
(3)技术转移科科长(1名)
岗位职责:负责技术转移科各项工作;牵头推进重大技术转移项目;负责推进与企业联合共建校企合作平台;负责搜集、挖掘、整理校内技术成果,牵头组织各类产学研对接交流会;牵头负责校内科技成果转化与校地合作信息系统建设维护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具有较强的业务学习能力、科技管理规划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写作及个人表达能力;熟悉国家、地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政策;具有一定的法律、经济、金融、贸易等知识,具有商务谈判能力;能胜任紧急或经常性出差;从事过科技管理工作者优先。
(4)校地合作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1名)
岗位职责:配合办公室主任负责学校与地方政府科技合作对接、协议拟订等工作;负责学校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共建的科技合作专项资金管理;负责管理学校与各地方共建的技术转移分中心等;调研拟订与地方政府的科技合作方案、政策、规划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具有较强的业务学习能力、科技管理规划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写作及个人表达能力;熟悉国家、地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政策;具有一定的法律、经济等知识,了解政府部门职能,具有商务谈判能力;能胜任紧急或经常性出差;从事过科技管理工作者优先。
4、高技术处
高技术项目管理科科长(1名)
岗位职责:全面负责高技术项目管理科工作;高技术类纵向项目组织申报、过程管理、组织结题验收及对外协调等;高技术科技成果管理(成果鉴定、奖励申报、专利等);高技术科研基地的规划、申报、立项、运行和评估;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中共党员;有保密资格证者优先;理工医专业背景者优先。
5、基金项目与成果管理部
(1)成果管理科科长(1名)
岗位职责:全面负责成果管理科工作。具体负责学校高层次科技奖励的组织、申报和过程管理等,主要包括国家奖、四川省及教育部等省部级奖;负责学校科技奖励管理政策的建议、制定与落实;负责全校专利、科技论文等科技成果的日常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具有较强的业务学习能力、科技管理规划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写作及个人表达能力;具有理工医专业背景,从事过科技管理工作者优先。
(2)成果管理科副科长(1名)
岗位职责:协助科长完成成果管理科工作。具体负责社会力量设奖的组织、申报和过程管理等;协助进行学校设立的社会捐赠科技奖励的评审组织工作;负责各类高层次科技奖励的校内培育、动员、组织等工作;负责或协助进行学校高端学术会议的组织、审批和管理;科技奖励、专利、论文等业务相关的管理政策调研、年度报告和数据统计分析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具有较强的业务学习能力、科技管理规划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写作及个人表达能力;具有理工医专业背景,从事过科技管理工作者优先。
(3)基金项目管理科科长(1名)
岗位职责:全面负责基金项目管理科的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全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组织、申报管理;负责全校各类高层次人才类科技项目的协调服务和组织申报;负责人才培育类校内项目的组织和管理;负责基金类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政策调研、优化建议与协调落实;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具有较强的业务学习能力、科技管理规划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写作及个人表达能力;具有理工医专业背景,从事过科技管理工作者优先。
(4)基金项目管理科副科长(1名)
岗位职责:协助科长完成基金项目管理科工作。具体负责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外的其他基金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管理,主要包括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教育部及其他部委项目、成都市科技计划项目、四川省其他厅局科技项目和其他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等;负责全科基金类科技计划项目过程管理的流程制定、优化建议及具体落实;负责基础研究培育等校内项目的组织和管理;负责基金类项目管理业务的年度报告和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具有较强的业务学习能力、科技管理规划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写作及个人表达能力;具有理工医专业背景,从事过科技管理工作者优先。
三、选拔任用程序
科研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使用竞争(聘)上岗方式。其程序为:
1、 发布公告
实施小组向校党委组织部和人事处提出拟公开招聘的科级岗位及其任职要求等,人事处负责招聘公告挂网,面向全校启动公开招聘。
2、 报名情况汇总
申报人员填写并报送《四川大学机关部处及业务单位科级岗位申报表》,实施小组对申报情况进行汇总;由学校人事处对申报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并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
3、 资格审核
实施小组听取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纪委(未设纪委的听取所在党支部)意见,并由其出具廉洁自律情况结论性意见;向学校工作小组报送申报人员《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廉洁自律情况结论性意见。学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给实施小组。
4、 述聘答辩
实施小组在已经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范围内确定岗位述聘答辩人选,并组织岗位述聘答辩(由机关党委选派机关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或机关党委办公室人员参加),述聘答辩人员一般应多于拟任职务人数。岗位述聘答辩后,实施小组进行评分或投票,对岗位述聘答辩结果汇总、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留存本单位备查。
5、 确定拟任人选
实施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岗位述聘答辩结果与日常了解、综合分析研判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综合考虑,深入分析、比较择优,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6、 任前公示
实施小组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干部群众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须实名向学校监督小组反映。对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的,由学校监督小组调查核实。
7、 发文任用
公示结束后,实施小组将拟任人选情况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向监督小组核实公示情况。对公示无异议的,或经认定不影响任用的,由学校党委组织部经部委会研究讨论后发文任用;影响任用的,中止选任程序。
任职时间自发文之日起算,原任科级干部的职务自动免去。
四、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29日18:00
2、报名地点: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国际合作与综合管理办公室(望江行政楼345)
3、联系人及电话:李主任,85468336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竞聘的学校在职教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将《四川大学机关部处及业务单位科级岗位申报表》(详见附件)交至望江行政楼345办公室,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y@scu.edu.cn。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科级干部选拔工作实施小组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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