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教师招聘:2019四川大学法学院科级干部招聘6人公告
- 时间:
- 2019-04-24 15:39:51
- 作者:
- 胡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四川教师资格网
根据《四川大学学院(医院)科级机构设置和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川大委〔2019〕3号)与《法学院科级机构设置和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学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批复同意,现将法学院科级干部选拔通知如下:
一、科级机构及科级岗位设置与岗位数
院党政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
教学管理科:科长1名、副科长1名
学生科团委:科长兼团委书记1名
科研及外事管理科:科长1名。
二、岗位职责
详见:附件1
三、科级干部任职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好,坚持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忠诚老实、公道正派,自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进取,勇于创新,能够全身心投入到管理工作中,求真务实,坚持原则,能够直面矛盾,善作为敢担当。
3.组织协调能力强,有胜任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工作实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
4.执行能力强,顾全大局、心胸开阔、善于沟通,能团结带领科室同事完成单位交办的各项工作。
5.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强,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清正廉洁。
(二)基本资格
1.申报科级岗位人员须是学校在职在岗编内人员。
2.新提任科级干部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申报党务和群团工作岗位的人员须为中共党员。
3.专职从事党政管理工作须3年以上,方能申报副科级岗位。副科级干部任职2年以上,方能申报正科级岗位。党政管理人员聘为八级职员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申报副科级岗位;聘为八级职员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的,可申报正科级岗位。助理制工作人员转为聘用制后方能申报科级岗位,博士学位获得者转为聘用制后可直接申报正科级岗位。
4.辅导员申报科级岗位的,按照《四川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川大委〔2018〕82号)执行。
5.新提任科级干部,男同志应在50周岁以下,女同志应在4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女同志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继续担任职务的科级干部应能任满一届(4年)才到法定退休年龄,即男同志应在56周岁以下,女同志应在51周岁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女同志年龄可放宽至56周岁。
6.本次科级干部换届调整的年龄截止日期2019年1月8日。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招聘方式
本次科级干部选拔采取竞聘上岗方式。
(二)招聘程序
1.个人申报。
2.申报人员资格初审。
3.述聘答辩。
4.拟聘任人选公示。
5.上报学校批准。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9年4月24日至4月29日下午17:00止。
(二)报名地点:江安校区法学院2020办公室。
(三)联系电话:028-85990911。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报名的学校在职教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将《四川大学法学院科级干部申报表》(附件2)与《干部任免审批表》(附件3)及自荐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以及各类证明材料)交至法学院2020办公室,并将表格电子版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sculawrenshi@163.com,邮件主题为“申报岗位+个人姓名”。
中共四川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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