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教师招聘:2019四川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科级干部招聘10人公告
- 时间:
- 2019-04-24 15:39:11
- 作者:
- 胡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四川教师资格网
根据《四川大学机关部处及业务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川大委〔2019〕21号)文件规定,结合《四川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现将四川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科级干部选拔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级机构名称与岗位设置见附件
二、岗位职责
详见附件1《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科级机构岗位职责》。
三、任职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
(一)基本条件
按照《四川大学机关部处及业务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川大委〔2019〕21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二)基本资格
1.申报科级岗位人员须是学校在职在岗编内人员。
2.新提任科级干部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3.专职从事党政管理工作须3年以上,方能申报副科级岗位。副科级干部任职2年以上,方能申报正科级岗位。党政管理人员聘为八级职员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申报副科级岗位;聘为八级职员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的,可申报正科级岗位。助理制工作人员转为聘用制后方能申报科级岗位,博士学位获得者转为聘用制后可直接申报正科级岗位。
4.辅导员申报科级岗位的,按照《四川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川大委〔2018〕82号)执行。
5.新提任科级干部,男同志应在50周岁以下,女同志应在4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女同志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继续担任职务的科级干部应能任满一届(4年)才到法定退休年龄,即男同志应在56周岁以下,女同志应在51周岁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女同志年龄可放宽至56周岁。
6.申报综合科、外国专家与交流科、港澳台事务科科级正职岗位者须为中共党员。申报综合科、国际合作重大项目办公室、外国专家及交流科、出国派管科、发展战略国际咨询理事会秘书处科级岗位者须具有较强的外语能力、交流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具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1年以上和相关涉外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申报港澳台事务科科级岗位者须具有较强交流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熟悉港澳台相关政策和方针者优先考虑。
7.本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的年龄计算截止日期到2019年4月9日。
四、科级干部选拔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选拔方式
采用竞争(聘)上岗。
(二)工作程序
1. 发布公告。
2.报名情况汇总。申报人员填写并报送《四川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科级岗位申报表》(附件2)。
3.资格审核。对申报人员基本条件、基本资格、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审核。
4.述聘答辩。
5.确定拟任人选。
6.任前公示。
7.学校发文任用。
五、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28日18:00时止
2.报名地点:请符合条件并有意报名的学校在职教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将《四川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科级干部申报表》(附件2)交至国际处综合科(望江校区行政楼509室)何老师,联系电话:85403116,并将表格电子版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gjc@scu.edu.cn。请按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若因个人信息不实造成的全部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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