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教师招聘:2019年四川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招聘教师100人公告
- 时间:
- 2019-02-15 10:05:00
- 作者:
- 姚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四川教师资格网
四川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招聘编外聘用教师公告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受彭州市教育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义务教育段中小学教师100名,本次招聘为编外聘用,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应聘人员必须在2019年2月28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40岁以下(1979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县级及以上名优教师可适当放宽。
4.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并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科目、条件及人数(详见附件1)
小学语文20名,初中语文10名,小学数学20名,初中数学8名,英语8名,信息技术5名,美术4名,音乐4名,体育4名,思品4名,化学5名,历史4名,生物4名。共计100名。
四、待遇福利
1.实行合同制管理;
2.年综合薪酬待遇6-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
3.地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待遇面议。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9年2月14日-21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二)报名方式
邮件报名:报名人员需填写《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招聘编外聘用教师报名表》,填写后与相关证件(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教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相关获奖证书、论著)的扫描件等一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送到指定邮箱(pzjyrc@163.com,邮件主题须按“招聘岗位+姓名”的格式标注)。联系人:山老师,电话:028-83708448.
现场报名:本人可直接到彭州市教育局人事科206室(彭州市天彭镇安仁西街65号)。报名时应填写《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招聘编外聘用教师报名表》,以及相关证件(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教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相关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所交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验证确认后于2月25日到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联系人:山老师,联系电话:028-83708448.
(三)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按照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者,以电子邮件方式直接通知报考者。
2.现场验证。网上报名且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于2月25日上班时间到彭州市教育局人事科206室(彭州市天彭镇安仁西街65号)进行现场验证。现场验证时持《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招聘编外聘用教师报名表》、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原件,各类荣誉证书原件及论文的原件近期二吋免冠照片1张。
3.领取面试通知书。验证确认后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业务考核。
六、业务考核
业务考核由试讲和现场答辩两部分组成。业务考核不能形成竞争的考核招聘岗位(即实际参考人数小于或等于考核招聘人数的岗位),其考核成绩须不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考核招聘的下一环节。考评小组将根据考核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核成绩在面试后的2个工作日内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七、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须根据通知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招录单位或报考者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招录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另行研究是否进行递补。
八、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九、聘用及管理
(一)按照彭州市教育局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与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彭州市教育局下属中小学校。
(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包含在聘用期限内。
(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公告解释权属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所有。咨询电话:028-83708448。
附件: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招聘编外聘用教师岗位分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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