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广安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教师1人公告
- 时间:
- 2018-12-21 16:46:33
- 作者:
- 娄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四川教师资格网
一、招聘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4. 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1月1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或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毕业。
二、薪酬待遇
与在职在编人员同工同酬。
三、招聘流程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应聘者,于2018年11月29日至30日17:00(上班时间)前按要求填写《广安职业技术学院人事代理人员报名登记表》,到广安职业技术学院现场报名(广安职业技术学院春晖楼308办公室),报名时须出示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报名登记表、工作业绩证明材料等。
2.资格审查。由人事处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学校审定并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人员名单,名单于12月4日前公示于广安职业技术学院网。
3.心理测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均须参加心理测试(时间地点待定),心理测试采用专业心理测试软件进行,心理测试不计算分值,测试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凡未按时参加心理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不再补测。心理测试合格人员在广安职业技术学院网公示,并进入面试环节。
4.面试。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现场收取面试考务费80元(仅限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具体事项在面试前予以公布。面试合格人员上报学校人事代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广安职业技术学院网公示面试结果。
5.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颁布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人社部、卫计委、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标准进行,地点由学校人事代理工作领导小组临时决定。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广安职业技术学院网公示。
6.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和纪律等参照《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广安人社发〔2013〕154号)执行。同时,复核考核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7.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根据考核结果,学校人事代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8.聘用结果公示。学校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安职业技术学院网公示。
9.签订合同。公示无异议后,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广安职业技术学院人事代理人员聘用合同书》,办理相关手续。
四、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广安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咨询电话:0826-2256100,1828265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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