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西南石油大学招聘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1人公告
- 时间:
- 2018-12-21 16:44:30
- 作者:
- 娄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四川教师资格网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 招聘岗位: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
2. 招聘名额:1人。
二、招聘范围及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旗帜鲜明反对民族分裂、宗教极端和暴力恐怖主义,坚决维护祖国统一、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
2.新疆籍少数民族,会讲国家通用语言(普通话)和维吾尔语,善于沟通管理。
3.普通高校全日制2019届毕业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学科专业不限。
4. 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热爱学生工作,关爱学生,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6.在校期间担任过校(院)主要学生干部者,或有相关学生工作经验者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18年12月16日前,应聘者填写《报考信息表》和《个人自荐表》(分别见附件1、附件2)并发至招聘工作专用邮箱xgb2827@qq.com。
2.2018年12月30日前,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并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确定参加此次考核人员名单。
3.2019年1月11日上午12:00前,参加此次考核人员到学校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处)现场确认,2019年1月11日下午进行笔试和心理测试,2019年1月12日上午进行面试。
笔试主要考察岗位所必需的相关理论、民族宗教政策、时事政治、基础知识及应用技巧、写作能力等,不指定参考书目;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进行核算,具体规则将在考核前予以公布。根据考核总成绩,结合应聘者维吾尔语、汉语的掌握情况及心理测试结果,按照《西南石油大学人员引进工作实施办法(修改版)》(西南石大校发〔2016〕25号)有关要求,择优确定拟聘人选,经公示、体检等环节,无异议后,学校予以聘用。
三、材料提交要求
1. 应聘者对填写的《报考信息表》、《个人自荐表》各项信息及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与实际情况不符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2.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来校面试时,须现场带上以下材料先进行现场确认:
(1)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2)《个人自荐表》纸质版(自行打印1份);
(3)《西南石油大学公开招聘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政审表》原件1份;
(4)相关证书、证明的原件(包括各学历阶段的成绩单、毕业证、获奖证书及其他能证明自己业绩的材料);
(5)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原件(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等);
(6)担任过学生干部的,需提供校(院、系)团委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任职资格证书、聘书等);
(7)应届毕业生填写《个人自荐表》时暂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信息的,需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毕业年月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四、聘用形式、相关待遇说明
1.面试专家组直接考核合格后,采取人事代理方式聘用,特别优秀的经专家组评估合格后可采取事业编制方式聘用,具体按照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2.对于特别优秀的拟聘人员,根据专家组评估情况可一次性给予税前3~5万元的安家费。
五、招聘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闰老师、胡老师
联系电话:028-83032213
工作邮箱:xgb2827@qq.com
现场确认地点:西南石油大学成都校区思学楼A201,来校交通线路详见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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