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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四川内江市教育系统公费师范生及研究生集中考核招聘94人公告

时间:
2018-12-21 16:13:02
作者:
娄老师
阅读:
来源:
四川教师资格网
  为进一步引进优秀教育人才,提升师资水平,深入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人社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教师[2010]2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教育系统集中考核招聘94名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及全日制研究生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2018年11月12日上午9:00,西南大学(招聘大厅)。

  二、考聘岗位及名额

  所有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具体考聘单位及岗位名额、条件详见《内江市教育系统2018年公费师范生及研究生集中考核招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

  三、考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聘对象

  面向全国考聘符合岗位要求的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及全日制研究生。其中,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按规定提供有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考聘环节。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4、符合考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聘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曾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内容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文件规定);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考聘方式

  本次考聘为现场考核,具体方式由各县(市、区)或用人单位根据需要确定。

  五、考聘原则及程序

  (一)考核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由各考核招聘小组组织报名、考聘工作。

  (二)考核招聘程序。按照发布考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现场考核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为:

  1. 发布简章及公告。考聘简章及公告由内江市教育局负责制定,经市人社局备案后,内江人事考试网、内江市教育局网、西南大学校园网发布。

  2. 报名及资格审查。 2018年11月12日上午9:00开始在西南大学招聘大厅现场报名(免收报名费)。考聘小组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考核环节。

  3.考核。以结构化面试、教学试讲等方式进行现场考核。

  4.考察。由招考单位在主管局的指导下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组织实施。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1)丧失基本政治条件的;

  (2)有涉嫌犯罪或违法违纪行为的;

  (3)有经济问题的;

  (4)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

  (5)不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或提交虚假证明材料的;

  (6)截止到规定时间未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有其他问题的。

  考察合格者,经与用人单位协商后,签订初步聘用协议。

  5. 体检、公示、聘用

  (1)体检。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体检出现的空缺,可以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察对象排名依次递补。

  (2)公示。考察合格考生列入拟聘对象,由各选聘小组报市教育局汇总,经市人社局审查后,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3)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一律解聘。

  2、本公告由内江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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