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教师资格证宜宾市高县春季认定公告
- 时间:
- 2019-04-23 11:36:56
- 作者:
- 胡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四川教师资格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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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厅和市教体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就我县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及认定权限
(一)受理对象。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在高县的中国公民。其中,仅居住地在高县的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2.参加教师资格“国考”取得合格证且在规定有效期内(有效期为三年)的人员(以下简称国考人员)。
(二)认定权限。
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受理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高县教育和体育局受理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一)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4月8日—4月26日(工作日内,07:00—24:00)。
2.网上报名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
3.申请人体检时间:4月8日—4月25日,地点:高县中医院(文江镇)。
4.报名资料现场确认时间:5月6日—5月10日。
5.报名资料现场确认地点:高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
6.5月17日在“高县政府网站”上发布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人员名单、测试题目、时间及地点等事宜。
7.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暂定5月28日(具体时间以届时发布的测试公告为准)。
8.证书颁发相关事宜于6月下旬在“高县政府网站”上发布。
(二)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1.申请认定上述教师资格的人员请进入“宜宾教育体育网”。按照《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告》要求办理。
2.申请上述教师资格的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后,务必于5月6日—5月10日之内带上相关资料到高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进行申请条件确认。
三、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程序及认定流程
(一)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
(二)申请人网上注册,设置密码。(未参加全国统考的人员点击“首页”右方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申报,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的人员点击“首页”右方的“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申报。)。
(三)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申请信息并提交,完成网上报名,牢记设置的密码。
(四)网上下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到户籍所在地(指社会人员)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指在职人员)填写(不能用圆珠笔填写),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五)申请人报名资料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簿复印件一式一份;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4)《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一式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6)《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一份(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并在“承诺书”上签名确认)。
(7)一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8)《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
(9)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一式一份)。
(10)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一份)(只针对师范专业毕业人员)。
(11)在职教师还需提供上一学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式一份)。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的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为以上(1)、(2)、(3)、(4)、(5)、(6)、(7)、(8)及“国考”合格证(由申请人在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所有复印件均需查验原件。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教师的专业技术职称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工人等级是不同序列不能作为相关依据。
(六)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经认定机构初审必须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需填写《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在认定机构领取),并参加统一组织的测试。
(七)交费。经认定机构初审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国考人员除外),按照政策交纳测试费200元/人。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注意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时间安排。“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办理报名事宜,申请人资料现场确认时间结束后不再受理认定材料。
(二)网上报名需准备电子照片。规格是: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相片格式必须是jpg,必须是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相片,清晰、完整。
(三)凡填写的表格,要求贴照片的,均应贴上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所贴照片应与所提交的电子照片和所交办证用的照片为同底照片(共需4张)。
(四)表格一律用钢笔或铅字笔填写,不得用圆珠笔或铅笔填写。
(五)网上录入的信息凡涉及地点或者单位的,均应录入全称,XX省XX市XX县XX单位,如:四川省宜宾市高县文江镇中心校;户籍所在地只录入到镇(乡),如:四川省宜宾市高县文江镇。
(六)在职教师通过各种途径自学提高了学历,申请高一级教师资格证,原师范专业学历文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有效。
(七)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请咨询高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831-5850678。
附件:1.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2.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高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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