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教师资格证内江市市中区春季认定公告
- 时间:
- 2019-04-22 14:29:12
- 作者:
- 胡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四川教师资格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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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和内江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就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内江市市中区和内江经开区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
二、认定种类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三、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于2019年4月1日-4月20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等,并查看注意事项。
(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19年4月22日、23日到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市中区桂湖街116号)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办理。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并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结果》一份。(操作流程:登录/→点击零散查询→按照获取查询码的方法获取查询码→输入相关信息及查询码查询→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结果)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5.近期小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照二张。
6.下面三类申请人分别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2015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单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复印件1份(注:成人教育文凭无需提供实习鉴定)。
(2)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提供《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3)如果是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提供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7.申请人户籍不在内江市市中区和内江经开区,而居住地在内江市市中区和内江经开区,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自备档案袋一个,现场确认时以上材料复印件用档案袋装好。
(三)体检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1.体检时间:2019年4月24日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2019年5月11日。
体检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具体安排,现场确认时另行通知
三、能力测试费标准:按内发改收费〔2012〕581号文件标准执行。
咨询电话:0832—2032541
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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