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教师资格证广安市武胜县春季认定公告
- 时间:
- 2019-04-18 15:28:59
- 作者:
- 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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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教师资格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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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和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安排部署,我县今春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4月3日开始。根据实际情况,我县今春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受理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武胜县的中国公民,以及武胜职专应届毕业生,可在我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受理申办教师资格种类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小学教师资格;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三、代理申办教师资格种类
(一)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三)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四、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年龄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三)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其他中等专业学校学前(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非师范专业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学前(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若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由毕业学校提供由省教育厅备案且同意开办学前(幼儿)教育专业的批文。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普通话条件
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普通话必须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其余申请者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条件
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层次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能力。
(六)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下列人员,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以确定申请者具备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包括仪表仪态、思维能力、口头表达、管理能力、教学手段、板书设计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1.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
2.申请认定另一类教师资格的人员(武胜县域内已经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种类对应的教学工作岗位上工作的在职在编教师,可免现场测试,但必须填写免试审批表<见附件>,并向专家审查委员会及专业评议组提交由学校加盖鲜章的所任教学科两个课时的教学案,由评议组进行书面测试)。
3.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及专业评议组根据认定工作需要,要求测试的其他人员。
4.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并且申请认定的科目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科目相同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免试。
5.2015年及以前取得学籍的往届毕业生,申请认定与实习岗位学科相符的科目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免试。
(七)身体素质条件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10﹞26号)等文件规定的条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合格。
(八)考试资格条件
申请人应通过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在规定有效期内)。
2015 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学籍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 188 号)、《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川教〔2004〕293 号)等政策规定,下同)执行。已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在 2019 年及以前申请另一类(学段或学科)教师资格的,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执行。参加四川省自学考试学历教育的师范类专业2015年及以前在籍学生,在 2019 年及以前取得毕业证书并申请教师资格的,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执行。2015 年及以前已取得四川省申请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在 2019 年及以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执行。
五、教师资格认定程序及工作安排
(一)网上申报
1.时间:2019年4月3日—4月26日(8:00至18:00);
2.报名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
3.网上申报程序: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阅读教师资格申报相关政策说明。
(2)申请人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 ”进入,并完成用户注册。
(3)登录进入“业务平台”版块,阅读“教师资格认定——须知”中“申请人必读”内容,下载“个人承诺书”并按要求签字拍成照片备传;同时建议在“个人信息中心”版块,完善个人信息、核验或录入“普通话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
(4)进入“教师资格认定——报名”页面,按相关填报说明,规范、准确填报相关信息。
特别提醒:若因本人信息填报不规范、不准确、不真实,造成无法通过现场确认的,责任自负!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4月28日—4月30日(工作时间)。
2.现场确认地点:武胜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政工人事股(武胜县沿口镇下东街183号,县教科体局办公大楼3楼)。
3.现场确认程序:
(1)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确认。武胜县域内已经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种类对应的教学工作岗位上工作的在职在编教师申请免试的需将免试审批表、上一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及教学案一并提交(教学案需由学校教务部门审核,加注能否有效指导课堂教学的意见,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和教学案均须加盖学校公章)。
(2)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及网上申报信息进行初步审查、核实,并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4.申请人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包括: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4)《个人承诺书》(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5)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现场确认时须交复印件。
(6)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户籍在武胜县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居住地在武胜县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武胜职专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的,由学校提供学籍信息和能够顺利毕业的证明。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8)未参加全国统考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还应提交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或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若只能提供复印件则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和档案部门办理人签字);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若只能提供复印件则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和档案部门办理人签字)。
(9)未参加全国统考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考试合格证书》(自考)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测试考察,提出专家审查意见。
1.测试时间:2019年5月11日;
2.参加测试人员名单、地点另行通知。请申请人员关注“武胜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网—通知公告栏”,过时不到责任自负。
3.收费标准及依据: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费为200元/人·次。此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价函〔2008〕99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的通知》(川教函〔2008〕273 号)文件有关规定制定。此费用在现场确认时一并收取。
(四)组织体格检查
1.时间:2019年5月12日;
2.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关注“武胜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网—通知公告栏”。过时不到责任自负。
3.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规定在体检现场收取。
(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2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知申请人。
(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向国家教师资格数据库上报数据,并向经认定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七)《教师资格申请表》存入当事人个人人事档案,有关材料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六、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咨询电话:(0826)6229397
联 系 人:周老师、毛老师
附件:1.武胜县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日程安排表
2.武胜县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免试审批表
附件:附件一至附件二.rar
武胜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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