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眉山市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 时间:
- 2018-12-21 17:08:05
- 作者:
- 胡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四川教师资格网
关于开展 2018 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体育局、岷东新区统筹城乡工作局、市直属学校: 根据省教厅(川教资〔2018〕03 号)通知精神,为做好秋季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形式
实行“网上报名”。
二、网上报名时间
2018 年 9 月 25 日-10 月 31 日(工作日:7:30-23:00)。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参加了全国统考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网报,未参加全国统考的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网报。
四、受理范围:
1. 户口或固定工作单位在眉山市行政辖区内的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固定单位是指能够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和近三个月及以上社保缴费单的单位)
2. 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3.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请向户口所在地或固定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 高校教师资格请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
五、网报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2018 年 11 月 6 日-11 月 8 日。
(二)现场确认地点:眉山市党务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教育体育局窗口。
(三)现场确认个人报送材料:
1.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网报成功后请用 A4 纸双面打印并贴好照片)
2.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户口在眉山市辖区内的申请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户口不在眉山市辖区内,但工作单位在眉山市辖区内的申请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社保缴费单(最近 3 个月及以上社保缴费单、缴费单在缴费的社保部门打印)原件、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不提供户口本和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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