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德阳市教育局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 时间:
- 2018-12-21 17:07:30
- 作者:
- 赵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四川教师资格网
一、认定范围
户口或固定工作单位在德阳市行政辖区内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申请程序
1. 申请人在9月25日-10月15日(8:00—23:3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窗口进入,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已参加教师资格“国考”取得合格证的人员从“参加统考入口” 窗口进入,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入口
2. 9月28日-10月15日(工作日)上午空腹到德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原东电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前最好先咨询德阳市教育局人事科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3. 10月17日-10月19日(工作日)到德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教育局窗口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必须带上以下材料:
①《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自己打印,并贴好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体检表;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所在单位(须是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出具的对本人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份(“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有统一格式,请下载);
⑦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⑧非德阳户籍人员还需提供与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聘用合同及1年及以上社保缴费证明。
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的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1.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复印件;
2. 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非师范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全省统考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已从教的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近两年的《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复印件上须加盖主管部门印章)。
听障人员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如发现作假,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其他事项
1.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及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者材料齐全即可视为审查合格,不需参加德阳市教育局组织的面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2.非师范类毕业的申请者将参加德阳市教育局组织的面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和测试的时间、地点、内容等有关信息可咨询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或于10月底、11月初登录德阳教育网(./)见公告。
3. 有关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及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相关事宜请分别咨询本人户口或固定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咨询电话:
德阳市教育局人事科 (0838)2514343
旌阳区教育局人事股 (0838)2537138
中江县教育局人事股 (0838)7205602
绵竹市教育局人事科 (0838)3217262
广汉市教育局人事科 (0838)5233104
什邡市教育局人事科 (0838)8201220
罗江区教育局人事股 (0838)3121597
原标题:德阳市教育局 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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