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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教师资格认定:泸州市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时间:
2023-03-29 16:56:59
作者:
曾老师
阅读:
来源:
四川教师资格网
  四川教师资格认定同步更新了泸州市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一起来看看详细内容:
四川教师资格认定

  根据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现将我区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纳溪区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一)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限全日制2023届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在泸州市纳溪区的中国公民。

  (二)驻纳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四)普通话要求

  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普通话水平应该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要求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泸州市内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机构

  (一)泸州市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认定纳溪区域内的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负责受理纳溪区域内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申请并进行现场确认,审核通过后报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认定。

  (二)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2023年上半年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时间为3月28日至7月20日,下半年认定时间为10月8日至12月20日。

  1.网上申报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3月28日上午8:00至4月24日下午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13日上午8:00至6月22日下午18:00;

  下半年:10月8日8:00至10月31日18:00。

  2.申报网址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四川政务网、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3.网上申报的“现场确认点”选择。纳溪区范围内所有网上申请人(含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网报时,现场确认点都请选择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并在纳溪区进行现场确认。

  温馨提醒:网报访问高峰,将视报名情况适当采取限流措施。为节省您的报名时间,请错开报名高峰时段。如遇特殊情况,请注意关注网站通知。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请在规定时间提供以下材料在纳溪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泸州市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师培股106室)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4月20日至4月25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原件(必须与网报学历一致,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验证的可不提交)。对于网报系统中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均由申请人在学信网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请提前申请认证报告。

  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的,须提供学校所在地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学校开设所学专业的文件复印件(加盖该中等职业学校鲜章)或者提供学籍证明(加盖该中等职业学校鲜章),否则不予受理。

  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4.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申请人自行到泸州市内二级乙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必须由医院签署合格加盖鲜章。体检费用和体检标准以医院为准。在现场确认时将体检表一并提交。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申报学段学科)。

  6.户籍证明或居住证。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一并复印在同一页A4纸),也可提供《户籍证明》或《常住人口登记表》;户籍地不在纳溪区但现居住地在纳溪区的,提供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

  港澳台居民持本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提交其复印件;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提交复印件;在泸州市内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提交复印件。驻纳溪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8.无犯罪记录证明。请申请人在现场确认环节开始前两天在“天府通办”App上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电子版并彩印。

  9.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复印件。

  (三)认定和领取证书。

  申请人按认定流程完成各相关事项,符合认定相关条件,即由认定机构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在教师资格认定管理系统中处理相关信息,生成证书编号,印制《教师资格证书》后予以颁发。请注意查询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官网或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网站关于教师资格证书颁发的通知,按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相关要求,到泸州市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师培股106室领取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证书。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等由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将通过邮寄发放,请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码等内容填写准确、详细、完整(认定结束后将按申请人网报时在通讯地址栏填写的地址寄发教师资格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纳溪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二)纳溪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结合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当地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错时错峰合理安排时间,安全有效推进认定工作。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五)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上传《个人承诺书》、《毕业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扫描件和个人照片。在《体检表》上粘贴的照片和上交办证照片,必须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同版本。《个人承诺书》上传时一定要字迹清晰、完整,边框明显,签字必须是手写签字。

  (六)申请人须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确保本认定机构随时联系有关事宜,如因无法联系申请人影响到有关认定的,由申请人自行负责。申请人可加入2023年纳溪区教师资格认定QQ群(群号:414356975),该群用于发布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有关通知通报,对教师资格认定各环节工作中提出相关要求,对申请人咨询的普遍性问题进行统一答复。

  (七)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宜在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官网(网址:http://jyj.luzhou.gov.cn/)及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naxi.gov.cn/)公布,请随时关注网站中的有关公告。凡因申请人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认定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八)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相关政策法规及有关文件资料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四川教育考试院网站和四川教育网的教师资格认定栏目查询。

  (九)教师资格认定受理机构咨询电话:

  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电话:0830-4282240

  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电话:0830-3108730

  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电话:028-86138701

  附件:
       复制链接下载附件1:http://jyj.luzhou.gov.cn/gsgg/content_973052

  1.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指南.docx

  2.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泸州市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3月28日

       以上就是关于四川教师资格认定:泸州市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全部内容,考生如果想获得更多关于四川教师资格证相关资讯,如四川教师资格证认定常见问题、四川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考试时间、报考指南、面试时间以及相关知识,敬请关注我们四川教师资格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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