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教师资格认定:乐山夹江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2023年
- 时间:
- 2023-03-28 14:35:34
- 作者:
- 曾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四川教师资格网
根据《2023年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夹江县将于2023年3月24日启动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夹江行政区域的中国公民。
(二)驻夹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四)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要求: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夹江县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三、认定机构
我县教育局负责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户籍地、居住地在夹江的人员)。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2023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两次进行。上半年认定时间为3月24日至7月22日;下半年认定时间为10月8日至12月22日。
1.网上申报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3月24日8:00至4月24日下午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13日8:00至6月22日下午18:00;下半年:10月8日8:00至10月31日下午18:00;
2.申报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3.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内:上半年第一批次4月24日至4月28日;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26日至6月30日;下半年10月30日至11月3日提供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现场确认地址:夹江县迎春南路108号(夹江县教育局四楼人事股2);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833-5662026。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3.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两张(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使用,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或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夹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三)认定和领取证书
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知认定通过者持本人身份证领取证书,不代领和邮寄。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四)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犯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要求,对申请人及时进行违法犯罪信息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待现场确认时由教育局出函由申请人到相应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附件:体检表
夹江县教育局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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