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教师资格认定:新龙县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 时间:
- 2023-03-27 15:27:17
- 作者:
- 曾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四川教师资格网
根据《2023年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文件要求,将于2023年3月24日启动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一)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限全日制2023届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新龙县行政辖区内的中国公民。
(二)驻川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四)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普通话水平应该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要求: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各认定机构认可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机构
(一)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二)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2023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两次进行。上半年认定时间为3月24日至7月20日;下半年认定时间为10月8日至 12月20日。
1.网上申报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3月24日8:00至4月24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6月13日8:00至6月22日18:00。
下半年:10月8日8:00至10月31日18:00.
2.申报网址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四川政务网、中国教师资格格网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我省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3.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
上半年:2023年6月26日8:30至2023年7月10日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下半年:2023年10月16日8:30至2023年11月30日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场确认地址:新龙县如龙镇中心街26号教育和体育局3楼人事股。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3.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的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或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川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三)体格检查
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并双面打印,贴近期正面2寸免冠白底证件照一张,到指定医院(新龙县人民医院)参加体检(上半年:6月26日至7月9日;下半年:10月16日至11月29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并在现场确认时将医院给出结论的体检表原件向认定机构提交,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注意事项:体检前一晚素食,当日早晨空腹,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知认定通过者领取证书。
五、疫情防控要求
各认定机构要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当地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错时错峰合理安排时间,安全有效推进认定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请务必牢记自己的网报号、登录密码、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二)请务必于现场确认前参加体检,并提供体检医院给出体检结论的体检表。
(三)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和个人承诺书,个人承诺书务必清晰。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粘贴的照片、体检表上的照片以及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必须一致。
(四)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新龙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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