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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秋季四川武胜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认定教师资格公告

时间:
2019-09-30 11:19:27
作者:
赵老师
阅读:
来源:
四川教师资格网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和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安排部署,我县今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于9月27日开始。根据实际情况,我县今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居住地(须办理本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武胜县的中国公民。

  (二)驻武胜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受理认定教师资格种类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小学教师资格;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三、代理申办教师资格种类

  (一)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三)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四、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科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考试资格条件

  申请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

  2015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学籍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川教〔2004〕293号)等政策规定,下同)执行。已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在2019年及以前申请另一类(学段或学科)教师资格的,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执行。参加四川省自学考试学历教育的师范类专业2015年及以前在籍学生,在2019年及以前取得毕业证书并申请教师资格的,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执行。2015年及以前已取得四川省申请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在2019年及以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执行。

  (三)普通话条件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其余申请者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条件

  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外的其他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层次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能力。

  (五)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下列人员,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以确定申请者具备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包括仪表仪态、思维能力、口头表达、管理能力、教学手段、板书设计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1.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

  2.申请认定另一类教师资格的人员(武胜县域内已经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种类对应的教学工作岗位上工作的在职在编教师,可免现场测试,但必须填写免试审批表<见附件>,并向专家审查委员会及专业评议组提交由学校加盖鲜章的所任教学科两个课时的教学案,由评议组进行书面测试)。

  3.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及专业评议组根据认定工作需要,要求测试的其他人员。

  4.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并且申请认定的科目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科目相同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免试。

  5.2015年及以前取得学籍的往届毕业生,申请认定与实习岗位学科相符的科目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免试。

  (六)身体素质条件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10﹞26号)等文件规定的条件,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申请人在指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七)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五、教师资格认定程序及工作安排

  (一)网上申报

  1.时间:2019年9月27日—10月25日

  2.报名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3.网上申报程序: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阅读教师资格申报相关政策说明。

  (2)申请人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并完成用户注册。

  (3)登录进入“个人信息中心”版块,完善个人信息、核验或录入普通话证书、学历学籍信息等信息。然后进入“业务平台”版块,阅读“教师资格认定——须知”中“申请人必读”内容。

  (4)进入“教师资格认定——报名”页面,按相关填报说明,规范、准确填报相关信息。

  特别提醒:若因本人信息填报不规范、不准确、不真实,造成无法通过现场确认的,责任自负!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0月28日—10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现场确认地点:武胜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政工人事股(武胜县沿口镇下东街183号,县教科体局办公大楼3楼)。

  3.现场确认程序:

  (1)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确认。武胜县域内已经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种类对应的教学工作岗位上工作的在职在编教师申请免试的需将免试审批表、上一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及教学案一并提交(教学案需由学校教务部门审核,加注能否有效指导课堂教学的意见,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和教学案均须加盖学校公章)。

  (2)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及网上申报信息进行初步审查、核实,并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4.申请人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包括: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5)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用铅笔写明姓名、认定学段学科)。

  (6)户籍在武胜县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居住地在武胜县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未参加全国统考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还应提交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或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若只能提供复印件则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和档案部门办理人签字);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若只能提供复印件则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和档案部门办理人签字)。

  (9)未参加全国统考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考试合格证书》(自考)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测试考察,提出专家审查意见。

  1.测试时间:2019年11月2日;

  2.参加测试人员名单、地点另行通知。请申请人员关注“武胜县人民政府网—首页—公告公示栏”(http://www.wusheng.gov.cn/)。

  (四)组织体格检查

  1.时间:2019年11月3日;

  2.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地点另行通知,请申请人员关注“武胜县人民政府网—首页—公告公示栏”(http://www.wusheng.gov.cn/)。

  3.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规定在体检现场收取。

  (五)领取证书

  认定机构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颁发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应于2019年12月20日至2020年1月10日凭本人身份证到认定机构领取证书。

  六、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咨询电话:0826—6229397

  联系人:毛老师

  点击下载>>>

  2019年秋季武胜县教师资格认定免试审批表.doc

  武胜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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